连城县地处福建西部,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置县,大部分地区属中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连城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发达。连城拥有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冠豸山、世界A级自然保护区梅花山、被称为“民间故宫”的培田古民居建筑群、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清时期全国四大雕版印刷基地之一的四堡古书坊建筑群等,姑田游大龙、罗坊走古事等客家民俗活动丰富多彩。连城是资源丰富的山区农业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216.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82.8%,居全省前列。境内物种资源丰富,保存有南方红豆杉等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植物和华南虎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位于县城东部的将军山海拔1665米,为闽江、汀江、九龙江三条水系的共源点,有“一水流三江”之称。境内银、煤等储量丰富。主要农产品有连城红心地瓜干、连城白鸭、连城黄兔、红衣花生、芦柑、脐橙、慈菇等,冠豸牌、连冠牌红心地瓜干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2001年连城先后被命名为“中国红心地瓜干之乡”和“中国连城白鸭(白鹜鸭)之乡”。
连城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